iPad到底能用来做什么?

iPad面世至今已经一年过半了。或许,它能用来做什么这已经不能再称作为一个问题了。毕竟,令人称羡的销量,铺天盖地的新闻,无处不在的身影,已经强有力地回应了这个问题。然而,无论是从市场还是从消费者的角度看,问题的实质核心却并没有消失。到底值不值得买?买了的人究竟都能用它来做什么?为什么不是别的Pad呢?类似这些问题,仍然时不时地在各种场合遇见到。

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如果你还不知道iPad能用来做什么,那么多半你就不需要它了”。这至少说明了一点,对iPad的需求在iPad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这个需求也就是互联网式生活的需求。因为对互联网海量信息、丰富内容、互联互通有着依赖,也就自然对便利的互联网终端的物理形式——Pad(当然只是其中一种),和虚拟形式——App应用,有了依赖。

可是,iPad到底能用来做什么?这绝不简单等同于iPad可以用来做什么。只有在初期的新鲜感消逝之后,设备的使用融入日常生活,这时候才能回答iPad到底能用来做什么的问题。这一个答案无疑是因人而异的,并且,因互联网因素占实际生活的重心多少而异。

。。。以下略去iPad实际用途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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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为什么一定要有一个答案呢?iPad素有时间杀手之称。杀就杀在无穷无尽的丰富App,总有一款适合长尾或短尾中的你。甚至无聊时候闲逛App Store,也能轻易耗去大半天的光阴。

会不会“到底能用来做什么?”的答案,就是“什么都能用来做”呢?我不禁疑心,在iPad产品受人喜爱的表象背后,其根源在于一种拥有的错觉。拥有各式各样让人想要去舔的漂亮图标,拥有各行各业的领域知识和专业应用,拥有App Store中超过50万种的消费选择……拥有iPad就等于拥有了这一切,尽管是种错觉。

在一个消费主义盛行的年代,一部iPad到底能用来做什么,也许……并不重要。

花多少钱去度假?

你正想决定是否去度假。度假的大部分成本(机票、旅馆、放弃的工资)都用美元来衡量,但度假的收益是心理的。你将如何衡量收益与成本呢?

——曼昆,《经济学原理》第一章,课后问题2

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前提是理性的人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使其收益最大化。而做选择就面临取舍,面临成本与收益之间的比较。据统计,比尔盖茨每秒钟赚250美元,因此有聪明人得出结论:地上如果掉了1000美元,盖茨是不应该去捡的,因为捡钱至少也要花掉4秒钟时间。可是如果成本和收益不能简单用数字进行比较呢?例如这道课后习题所说的情况?又例如,捡1000美元的快乐远远大于工作挣2000美元的时候,怎样做出更理智的选择呢?

我想,这个问题其实这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经济学的理论可以帮助建立模型,提出不同利害之间权衡取舍,只可惜不能直接给出答案。那可能需要社会学、心理学、哲学等更多方面的知识,甚至一个人的性格、世界观等因素也会起到影响作用。

话说回来,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确已经采用了很多办法将原本抽象的东西进行量化,以便进行评估和比较。品牌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品牌是无形,就像题中的心理收益。一家新开张的饭店,通过折扣吸引更多的人来吃,形成潜在的口碑。如何衡量折扣的损失与口碑的收益呢?央视主持人李咏品牌价值4.2亿,可口可乐品牌价值696亿美元,这些又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方法其实不难套用。例如财务评估法,通过替代成本估算品牌价值,将品牌价值等同于建立一个相等业务量和知名度的品牌所需的花费。度假一周所需的花费是否更愿意看100场电影?或者更愿意吃200顿大餐?由此度假与花费之间的比较转变为同等成本下多个替代品之间的比较。

除此之外,还有个很有技巧的回答。原题实际是问因为度假而愿意承担的损失是多大?为了做出理智的回答,不妨再提这样一个问题。假设你所在的公司提供明码标价的巴厘岛1周度假,你愿意花多少钱去购买它?由于心理学上人们对损失比对收益更加敏感,所以两种问法是更理性的衡量方式。其实,第二种问法将心理收益的定价权又交了回去。一句话,究竟值不值,你自己明白。

关于“镜子中的物体是左右颠倒,而非上下颠倒”的一些想法

听同学提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镜子中的物体是左右颠倒,而不是上下颠倒呢?花了一个中午的时间仔细考虑了一下,自以为大致是把这个问题想清楚了。出于好奇,顺手google了一把,发现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并不多。即便是网上存在的一些讨论,也只是简单地解释了一下,并没有深入下去。所以在这里说一下我的想法,以供参考。

这个问题据说是微软的一道面试题,另有一说是剑桥大学对新生的面试题。无论是真是假,至少在某种程度说明了这是一个相当“特别”的问题。而它之所以特别,其实就在于它的似是而非。“颠倒左右却不能颠倒上下”这个命题,第一印象感觉是对的,也符合我们日常的生活经验。但是细一想来又有很多的漏洞。其实这恰恰是这一类命题的价值所在,看似矛盾,说不通的事情,可能是命题本身的逻辑存在问题,也可能恰好揭示我们的习惯逻辑中不合理之处。爱因斯坦说,“No problem can be solved from the same level of consciousness that created it.”对此,我深表赞同。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当然还得从问题本身说起。“颠倒”一词本身是有误导性的。其实我们不难发现,镜子里的人和真实的人是完美对称的。回顾一下我们所熟悉的初中数学概念。一条线l1与另一条线l2关于x轴对称,就意味着,做任意一条与x轴垂直的直线,该线与l1、l2的两个交点到x轴的距离都相等。这是平面内图形关于线对称的情形。而照镜子其实就是三维立体图形关于平面做对称。从这个定义来看,镜子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颠倒的问题。头和头的镜像对称,脚和脚的镜像对称,左手和左手的镜像对称,右手和右手的镜像对称。做任意一条和镜子平面垂直的线,它和物、像的两个交点到镜平面的距离都是相等的,也就说关于镜平面是对称的。

说到这里也就解释这个问题“而非”的一面,那么它又为什么“似是”呢?提问者(或者问题的设计者)其实想问的是:为什么镜子里的那个人跟真人比起来,看起来会是反的呢?为什么你的左手会是镜子里那个人的右手呢?为什么你的头不是镜子里那个人的脚呢?

我想,这个问题还是得从平面内曲线关于线对称说起。G.Gamov(伽莫夫)在他的名著《从一到无穷大》为了解释弯曲空间这个概念,提出了一种假想的二维扁片生物。一头平面内的侧身驴,有向左和向右两种。尽管它们在形状上完全相似,但是一头面向右的侧身驴无论在平面内怎样运动,都无法变成向左的侧身驴,除非我们把它拿起来在三维空间翻个身再放回去。Gamov在书中也提到一种左侧身驴和右侧身驴相互转化的可能,那就是在发生了扭曲的莫比乌斯面(Möbius Strip)上。但是如果一头左侧身驴没能幸运地找到莫比乌斯面的入口,它仍然有可能观察到和它相反的右侧身驴的模样。答案很简单,看一面镜子!当然了,对于二维扁片生物来说,它的镜子是一条线,也就是之前提到的那根x对称轴。而对于我们生活在三维空间的人来说,同样存在形状完全相似,却“永远无法”(假如不通过黑洞这样连接三维世界和四维世界的通道的话)相互转化。但万幸的是,我们有镜子!镜子里的像,左手系与右手系和真实的物体是完全相反的。也许有一天人类能够克服四维空间,实现了瓦普跳跃飞行。那么当一个人重返三维空间的时候,他就变成旅行之前他在镜子里的模样了!

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突然对镜子有了莫名的敬畏感。面对来自另一个空间的自己的模样,难道不是很神奇么?原来我们每天都会做如此不平凡的一件事:面对另一个自己刷牙、洗脸。:-p

那么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我的猜测是这样的:二维图形关于线对称,其本质是将两个二维图形映射到一维空间(线)上,并在映射点两两对等。我们也可以认为是二维图形映射到一维空间,并根据映射信息重建二维图形的过程。在这个映射的过程中我们损失了一个维度的信息,并在重建中根据“对称”的原理补充了该信息并重建二维图形,得到一个相似却绝不相同的像。三维物体关于平面对称也是一样,在映射到镜子平面上损失了一个的信息(从三维到二维)。关于镜子平面重建的像已经补充了失去的信息,但是根据“对称”,这是一个相似却并不相同的像。而损失的这个维度,其实就是三维世界里和镜子平面相垂直的一个纬度。

最后还想简单感慨几句,科普其实有它丰富的内涵,并不像宣传科学知识那么简单。就像信仰远比宗教一词内涵丰富一样。我以为,科普应该更多地是一种理性精神和探索态度的介绍和传达。我也是偶然的机会读到了Gamov的《物理世界奇遇记》,一发不可收拾,从没想到相对论可以用这么简单的道理说清楚。之后就找了Gamov的《从一到无穷大》来读。再然后就发现,这方面值得一读的书其实还有很多。比如马丁·加德纳的《从惊讶到思考》,比如阿西莫夫最新科学指南,比如R.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比如蕾切尔·卡逊的《寂静的春天》……

最后推荐一下三思科学网(oursci.org),上面有不少科普文章和书籍,上面几本书的链接也都来自那里。

本来想贴几张图说的清楚一点,实在麻烦,也就作罢。

郑渊洁,我们自己的童话?

关于新浪去年12月份的首届中国博客大赛,最热门的讨论恐怕要属郑渊洁了。他的勃客以及他在会场的讲话新浪视频)让人们议论纷纷。没多久,网上就出现名为《郑渊洁,你不配当博客》和《从“郑渊洁事件”看新浪“名人博客”的惨淡结局》的两篇帖子。随后,郑渊洁在自己的Blog中做了回应《决定至死不渝地保持儿童文学作家身分》,并贴出了南方都市报对自己的专访

几天过去了,我觉得也不妨谈谈我的感受。很早以前也读过郑渊洁的童话,舒克和贝塔,皮皮鲁和鲁西西,都是记忆中的美妙片断。这些故事大多是从借来的书上读到的,因为这些故事,有段时间《童话大王》也成了我每月必买的读物之一。但是并没持续多久我就放弃了。当时主要是觉得他的故事模式化太严重,有些陈词滥调的味道,反对学校,反对家长的教育,每个人生来都是天才,说来说去就总是这些。

即便这样,在新浪网上看见郑渊洁的Blog时候,我还是订阅了。从前我读到的是童话大王郑渊洁,而现在是勃客郑渊洁。读到那篇《你不配当博客》时,我也很有同感。就像他多年以前让我失望的原因一样。我认为,一个作家的伟大应该在于他心灵所能到达的高度。而这种高度所表现出来的,应该是宽容的,美的东西;应该是人类所拥有的共同情感,一种久远的爱的力量,斗争的力量,困惑和思索的力量。而在郑渊洁的后期作品以及Blog中,我完全看不到这些。

当然,用价值观来评判郑渊洁,评判他的作品和文字,或许未必公平,而这也并不是我写这篇Blog的本意。说实在的,从郑渊洁事后的声明和贴出的专访里,我倒也能读出他的几分委屈。什么是所谓的“儿童文学作家”??郑渊洁是否有必要按照人们心目中“儿童文学作家”的作品来做他自己呢?或者他真的把自己看作“儿童文学作家”?在郑渊洁眼里,人们心目中的“儿童文学作家”完全是一个伪标准。从他随后的那篇声明和专访中的谈话完全可以看出这一点,甚至什么“决定至死不渝地保持儿童文学作家身分”也用的是讽刺的口吻。尽管在我看来,这不过是郑渊洁反叛思维的又一个反映。但的确,我们不应过多的要求他什么,他贡献了许多,不过请记住,他从来没有承诺过什么,也没有人能要求他承诺什么。将我们心中过高的期许寄托在童话大王的身上,这无非是我们自己写给自己的又一个童话。

上网的日子久了,迟早会有这样的困惑——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有的时候明明看见用反语口气写的文章,下面却有人一本正经地进行反驳;有的时候明明众人皆知的秘密,却偏偏写的煞有介事。网络时代的美与丑更加难于分辨,猫扑上的鉴定也不够,更多的时候还得完全依靠个人微弱的肩膀。可我总担心一个童话编织的久了,破灭的时候会带来长久的怨恨。郑渊洁事件就是一例,我们将太多的社会责任感寄托给郑渊洁,那么结果必定失望的。而这种失望的情绪正是“你不配当博客”一文的起因。另一方面,郑渊洁也因为年轻时承受了学校和社会带给他的失望,才会将因而引发的反叛情绪带进了他的作品,带进了他的人生。双方面的失望本质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我们太爱自己,我们过分要求别人,以至于这种感情难于释怀,甚至一生。

而网络上的Great Fire Wall还有过分冗余的同质化信息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这种情绪的产生。转帖越来越多,独立思考却越来越少;垃圾新闻越来越多,真知灼见却越来越少;比如网上一浪胜过一浪的抗日帖,爱国帖……(这里顺便推荐一下安替的这篇《同样的战胜国,不一样的日战叙述》)郑渊洁事件也是一样,《你不配当博客》一文在我看来是过于愤怒了。

讨论郑渊洁的文章,新语丝上的几篇我觉得是比较服人的。下面是他们的链接,以及几方观点的总结。大学时候在《南方周末》上看了郑渊洁的一篇访谈,后来读到了这些文章。今天重读了一遍,以为还是很有道理的。:)

(以下链接均来自新语丝,这里有一个转帖的链接;另,碧声一帖中有多篇文章)
李老二的《诱奸童话的郑渊洁》一文中认为,童话应有美感和艺术感,并批评说郑渊洁的后期的童话是郑“个人恶毒情绪的宣泄”;

碧声的《关于郑渊洁》认为李老二的文章言过其实,认为郑“后期童话虽然文风颇受争议,但道德感从未丧失”;

虎皮斑喵喵怪的《闲谈郑渊洁》谈了作品背后,郑渊洁个人的经历和变化。认为“早期的郑氏童话沿袭着经典童话的世界观”到后来“梦想成分再度减少”,郑渊洁“主要还不是想象力的危机,而是思想的危机。” 并表示了对郑渊洁所面临困境的理解和担心;

柯南的《宛如梦幻——童话和郑渊洁童话》谈论了自己从80年代末开始订阅《童话大王》,再到后来逐渐远离童话大王的过程。认为后期的“郑渊洁童话”不是真正的童话。“童话不是批判现实的作品,不是讽刺小说。它本身应该是美的。”;

虎皮斑喵喵怪的《宛如梦幻·何处是我的天国——继续讨论童话的梦想与现实》以自己喜欢的安徒生为例,认为现实世界的阴暗和苦难,无可回避。出路是很难找的;

如诗在《我眼中的郑渊洁》说“郑渊洁曾经是我最喜欢的童话作家,现在也许不是了。也许,只是因为我长大了”;

路人甲的《郑渊洁应该退下来了》谈了一些杂感 ;

红羽的《简谈<诱奸童话的郑渊洁>》说了作为一个母亲的直觉反应。

从10亿光年到0.1费米,一些关于Google的用户体验,一点有关中英文信息的感慨

GF转给我一篇从10亿光年到0.1飞米,看完之后很是震撼。一直以来总认为,”高度”能使人悲悯,却没想到”距离”除了能使人陌生,也同样能使人产生这样的感情。

悲悯之余,就有点好奇,想知道这样的好帖究竟出自哪里? 转贴没有标明出处的,只好Google。震撼、经典、推荐–这样的字眼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可就是找不到文章的原作者以及出处。最后在一篇Blog中见到了英文标题From 1 billion light-years to 0.1 fermi,才算找到了开启Google大门的钥匙。

在Google中搜从10亿光年到0.1飞米,共有4560条记录;纠正错别字后再搜从10亿光年到0.1费米,仅有区区49条记录(这其中真正和这篇文章相关的只有不到5条);再搜From 1 billion light-years to 0.1 fermi,发现只有362条记录,而且基本都是不相关的内容,这才意识到,那篇Blog是在转载时根据汉语翻译过来的,它发布于05年11月9日,也晚于我见到的10月份的这一篇。重新使用light-years fermi做关键词,找到了原文章的关键词powers of 10

以上就是通过Google查找原作者的全部过程,然而故事却并未就此结束。

查看powers of 10的搜索记录,我很惊讶的发现,这里面不仅有、有网页、有wiki条目、有Java做的交互式教程,甚至还有电影展览。唔。。。还有官方网站

原来Powers of Ten是1978年由Charles和Ray Eames拍摄的一部十分钟的短片,向我们展示了宇宙在不同尺度上迥异的面貌。该片在1998年入选美国国家电影保护局的名单(National Film Registry,美国国家电影保护局每年评选25部上映满10年,美国出品,且在文化、历史、艺术等方面有重大影响的影片)。这部影片的科学顾问是Philip Morrison和Phylis Morrison夫妇。Philip Morrison是MIT的物理教授,原子弹的发明者之一,他早年的一篇论文指出了用微波进行空间通讯的可能性,从而导致SETI计划的实施(Philip Morrison教授的My 40 Years of SETI)。Powers of Ten这本书就是根据电影改编的,书中记录了42张大小相差10倍的图片,也就是一开始那篇帖子的由来。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样一本优秀的科普书籍在中文世界和英文世界有着两样的境遇。一、由物理大师所写的名著,同名电影入选了电影保护局的名单,影响了诸多读者,在国内bbs转贴时却根本见不到作者和出处;二、在各大站点转载时内容完全雷同,甚至连错别字都没有纠正,而在英文的搜索结果中,却很少见到相同的内容。不仅如此,还有很多衍生的内容,比如其他版本的powers of ten,还有Quarks to Quasars

谁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其余链接:
POWERS OF TEN BIBLIOGRAPHY
COSMIC VIEW: The Universe in 40 Jumps

Technorati : , ,

Blog服务之再比较

我曾经写过一篇简单比较各大blog站点的文章。今天重读了一遍,发现又有了新的想法。

其实不同的BSP(Blog Service Provider)提供的blog服务各有特色,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去选择。根据自己的需要去选择最适合的,或是最接近于适合的,那么结果也就接近于我们的真实需要。

然而就像所有的选择一样,困难同时来自于我们模糊的内心,以及对外界的一无所知。下面我就说说自己的一些简单意见:

  • 想写什么样的Blog?

更多地是想在朋友中间分享见闻和心得?或是作为个人展示的平台?假如是前者,那么MSN Space就是首选。由于和MSN Messenger集成,你的好友可以很方便地看见你Blog的更新,加上微软产品一贯的简单好用,建立你自己的blog只需要短短的几分钟;这也就是为什么你MSN好友列表中星星越来越多的原因吧。

抛开技术上的优劣不谈,我觉得MSN Space更侧重于私人身份的展示。即便MSN Messenger当初流行开来是因为较之于QQ更为正式,MSN Space的出现也给窥伺8小时之外的生活提供了更多的可能和机会。

那么反过来说,MSN Space就不大适合来展示公众形象。这个公众形象并不是名人的专利。Internet时代,理论上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直接接触到各式各样的陌生人。当这样的时刻来临时,假如你希望他们看到的是生活琐事之外的一些东东,那么就不妨去一个大点的BSP申请服务吧。

这时不选择MSN的原因主要有:访问速度稍慢,与社群的融合程度较差,私人身份重于社群身份等等。

  • 需要Blog提供什么样的功能和特性?

功能和特性–往往能在犹豫不决时把你拉向某一方,也很可能让你在抉择中抛弃某一方。下面就是我所在意的一些特性列表:

是否可以访问?假如你所在的网络没法出国,或是希望你的朋友不被这个困扰,那么国外的BSP就不在考虑范围了吧。

模板是否可编辑?尽管几乎所有的BSP都提供了更更换的模板,但却并不是所有的模板都可以自己编辑。假如你想在页面上尽情地折腾,假如你看见别人漂亮的页面时很羡慕,那么不支持模板编辑的blog还是不要考虑了吧。(假如不在意模板编辑的话,我觉得WordPress是个不错的选择。做Blog软件的公司,刚刚开放blog服务,你喜欢的用户名可能还在哦)

访问速度。虽然我还是挺喜欢blogcn的服务,可是他们的速度实在让我没法接受。当访问blog成为一种痛苦的时候,写blog的感觉应该也不会好太多吧。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把我原先的blog转移到了这里

其他细节。单个细节本身也许并不说明太多问题,但当众多细节凝聚成一种品质的时候,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拿blogspot来说,丰富的支持文档,支持第三方托管,电子邮件发布,配合picasa和hello完成图片blog等等。。。

以上就是我弃暗投明的真实写照。。。

Technorati : ,

也说信仰 (二) 正信希有

* 所谓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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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仰?信仰又是什么?这的确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一部金刚班若波罗密经,佛祖再三告诫我们所说一切法,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只有断见思二惑,才能解道、悟道、了脱生死,获得超凡入圣的大智慧。无独有偶,前段时间听了一些福音讲座,有各式各样的学者分享他们关于信仰的种种认识和体会。说到了十字架的意义,说到了救恩的凭据……让我惊讶的是,即使是这些关于教义的基本问题,仍然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因此,才会有这些讲座,因此,我才会听到”一个基督徒,如果不了解十字架,就是不了解我们的信仰”。

究竟什么是信仰呢?究竟何为正信呢?毫无疑问的是,我们总有着太多的误解。

* 众说纷纭–从误会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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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可又从来少有人讨论,当它被提到的时候多数是被歪曲的时候。在中国,某种意义上,信仰和性的地位大致相当。

迷信、宗教、有神论、无神论、唯心、唯物、神学、科学还有信仰混做一团,一不留神就沦为彼此的枪靶,着实让人叫屈。

信仰不等同于迷信。”迷信”在百科全书上的解释是”对某一些事物迷惘而不知其究竟,但又盲目地相信其说”,英语的解释是irrational belief or practice resulting from ignorance or fear of the unknown。这至少说明两点:一、迷信本身不包含道德层面上的贬义。二、”迷信”这一状态是真正有信仰追求的人所要避免的。如果换一个说法,”迷信”也就是佛祖要我们断的”见惑”,也就是教会的长老向兄弟姊妹们澄清的种种误解和偏见。就我所接受的教育而言,迷信常常和封建联系在一起,这或许是它给人留下坏印象的根源之一。可是封建又能说明什么?不过是一种社会形态。就算在意识形态领域,我们也大可不必口诛笔伐。梁实秋说文学应该描写永恒的人性,结果被鲁迅狂批,说汗也有香臭之分。可是当中国从狂热的年代中苏醒过来,涌现出所谓的”伤痕文学”,关注的又何尝不是人性?!

信仰不等同于有神论。从物理形体的神,到人格化的神,再到某种泛在的神,有神论本身也同样经历着”迷信”到”正信”的转折。当无神论者自得地抗出现代科学大旗来证明无神的时候,却忘了我们未知的事物是何其之多。然而无论是有神论者还是无神论者,无论是有神论的何种阶段,信仰总是存在的。所以佛教徒说自己是有信仰的,共产主义者也说自己是有信仰的;非但如此,中世纪的天主教徒,现代社会的基督徒,甚至一个非宗教信徒都可以是有信仰的。

* 我眼中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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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存在。就宗教而言,信仰是一种救赎的凭据。佛教许诺的转世也好,基督教的所谓得救也罢。现代人似乎并不在意那么”久远”的未来。物质生活的丰富伴随着精神家园的沦丧,空虚,落寞以及永恒的孤独感,使得宗教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选择。”人本身是不完整的”,”有了天父的人是无敌的”,”人是有宗教性的”–无论哪一种表述,都说明了信仰对于人的意义。

因为宗教填补了人本身的空缺,所以个人眼中的世界,以及世界之中的个人都开始变的美好。然而在我看来,这一意义层面上宗教和信仰仍有分别。显而易见,人所向往的那种和谐美好的境界以及向往本身才是一种信仰。以此境界说明自己意义的宗教不过证明了自己作为手段和途径的有效性罢了。当然,宗教的内涵并不局限于此。此处不再赘述。

因此,一种对真善美的渴望,一种事业上的终生追求,一种身体力行的人生信条,不是都能算作信仰么?

* 宗教是一种思考方式,信仰是一种人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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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和信仰的差别可能在于前者和世界观联系的更为紧密。无论是什么时代的宗教,它总提供了一套解释世界的框架。而这套世界观的认同也是人们接纳宗教的原因之一。

就在世界观、思考方式这个层面来说,是诉诸理性,还是诉诸权威?正是罗素赖以划分科学、哲学以及宗教的依据。在为理性所支撑的现代社会,宗教遭受了很多置疑。”以何种手段来证明存在的合理性”或许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问题,因为这仍是一个需要凭借理性才能回答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宗教倒也不失为一种相当有趣的思维方式。

从宗教来看理性,我们又为什么这么喜欢问问题呢?仅仅是让我们自己觉得舒服?活的轻松,死的从容?如果是这样,那么理性又何尝不是人的宗教性呢?

总结一下,综上所述,宗教是一种思考方式,信仰是一种人生选择。 :p

摄影:虚幻抑或真实?(三)

随着数码摄影的普及,ps也成了一个热门话题。有人说”数码时代不懂ps简直和文盲无异”,大致也说明了一些问题吧。可是也有的时候,别人看着我的照片,一脸坏笑,”小样儿,ps的吧?”

好了,问题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有困惑,有思考,有解释,有表达,看上去还不错! ^_^

言归正传,这一讲我们就来探讨一下ps存在的合法性问题。当然这个”法”不是法律,而是一种道。合法性通俗一点说就是合理性,它追求的不是普适的标准,而是多元化的理解和诠释。

那么什么是ps呢?奉之为圭臬的,弃之若敝屣的,又都是怎么认识ps的呢?我不想多说前一种观点,无论他们是否认识到内容胜于形式,这种说法本身都有它的道理。而后一种呢?批评甚至否定ps的人,我觉得这其中隐藏着一个重大的误解。持这种说法的人总认为ps破坏了照片原有的真实,所以他们选择了拒绝。可是在数码时代,这个”真实”本身是值得怀疑的。(当然我并不是说胶片时代就不值得怀疑,只不过这样说下去就引出另一个话题了,还是不展开了先)

数码相机内部采用CCD或CMOS做感光元器件,上面分布着许多感光点;每个点在按下快门的时候进行感光,并将感知的光能转换为电荷;这样所有感光点记录下的信息就是照片的来源。没错,仅仅是来源而已。数码相机内部是一个复杂的数字信号处理系统,从感光点记录的原始信号到最终在存储介质上我们看到的相片,这其中还有一系列的处理流程。表现在相机功能上,就是各式各样复杂的调节与设定。

我们不妨来看一个具体的例子,这张图是Nikon D1系列相机内部的图像处理系统。(标记意义如下: A:總計1,005筆資料 B:色彩資料 C:基礎資料(小群讀取) D:參數 e:色彩 f:亮度 g:對比 h:焦點位置 I:距離資訊 J:資料庫 K:自動色調補償 L:自動TTL白平衡 M:LSI系統) 一般说来,原始的图像信息都会经过饱和度、亮度、对比度、锐利度、白平衡等一系列步骤的处理,成为我们最终在电脑上看到的图片。而高档相机通常都会有内置的数据库,以及更为复杂和智能的图像处理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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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通过设置在相机内部进行的图像处理就是真实,而传输到电脑上采用ps进行的图像处理就不真实呢?说到底,这实在没有太大的差别。

一部好的电影是剧本、表演、服装、布景、声效、镜头、剪辑等全方位技术的结果,而传统上一副好的摄影作品在技术上同样涉及相机控制、胶片选择、滤镜使用、曝光、冲印等许多方面。而作为传统暗房技术的延续,数码时代后期的图像处理(其中就有我们所说的ps)实在是来的名正言顺啊!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有些人也说”我不反对ps,但是我反对过度ps”。我们姑且不去讨论这种说法本身的模糊性,因为这个度不是一个可以衡量的标准。那么换一种角度来说,如果我们”过度”地ps了一张照片,那么这张照片就必然意味着虚假么?

请允许我再举一个例子说明一下。以”决定性瞬间”著称的摄影大师亨利·卡蒂埃-布列松(Henri Cartier-Bresson)已为我们熟知,水面上跳跃的男子,抱着酒瓶的男孩,苦难的眼睛,模范监狱所见等等都是在网上常见的名作。作为一名抓拍的大师,他的有些作品甚至保留了胶片上的齿孔,以求最大限度的真实。

而摄影史上的另外一位大师奥古斯特·桑德(August Sander)却刚好相反。他镜头下的每一个人都采用的是摆拍的方式。有人说他用摆拍记录了德国人的精神,有人说他为都市人造像,甚至还有人说他的作品是二十世纪的见证。

那么究竟抓拍还是摆拍呢?抓拍使我们得窥人物的天性,感受稍纵即逝的一瞬间,照片的意义主要来源于被摄者本身;而摆拍可以表达摄影者本身的意图,照片的意义更多地来源于他对被摄者的感受和思考。

ps与否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摄影:虚幻抑或真实?(二)

上次从”技”与”艺”两个方面区分了摄影之后,我又想了很多。

其实前段时间去看那几部法国电影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有提问的机会,我有一个憋了很久的问题想问问瓦尔达。”您觉得电影究竟是虚幻还是真实呢”?身为一个摄影家,想必对电影也有着别样的理解吧。

费里尼说”梦是唯一的现实”,而巴赞又说”镜头的本质是真实”。如此的针尖麦芒,正是迸射哲学思维的光辉时刻啊!! :) 梦是虚幻的么?那是自然!那样的虚无飘渺,那样的遥不可及~梦是真实的么?自然不假!那样的近在咫尺,那样的栩栩如生~ 虚幻,是因为没有在我们身上发生,甚至可能没有在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发生;真实,是因为它如此有力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小说、戏剧、音乐、绘画……所有这些艺术形式不都是以虚幻的形式来追求真实么?抑或是以真实的形式来表达虚幻?

顺便插上一句,爱因斯坦说”No problem can be solved from the same level of consciousness that created it”。实在是高明的很啊!哲学意义上的超越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吧。嗯,再次向126年前的今天诞生的爱因斯坦致敬!

智慧——我们的元知识

在计算机科学中有个名词叫做(Metadata),译作元数据,也就是用于描述数据的数据。例如,数据库中的表结构中,我们建立了对于一本书的元数据描述–书名、书号、出版日期、价格等等。而在数据库里的八万四千本图书的具体信息就是符合元数据规范的数据。

元数据是一个广泛应用的名词,除了数据存储,还有很多地方都会用到。例如程序员熟悉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中,类信息就是元数据,对象就是符合元数据描述的具体数据。

细细想来,我们的知识中也有一些是所谓的根本知识,不过,也许用智慧来指代这些知识更为合适一些。智慧之于只是,恰如元知识对于知识。有一天我认真地反思我曾经在学校里学到的知识,想看看我究竟掌握了多少元知识。结果却实在让我沮丧,失望啊!

这是我找到的几种:
1、基于差异的分类及比较融合。无论是学科的分类,理论的划分,电话簿的编纂,财务的管理还是我们的记忆,学习,都离不开分类。我就在想,要么是最早知道分类的那个人是个绝对的天才,要么就是这种元知识太过强大而明白,以致我们一旦用了以后就再也无法忘记了!分类是基于差异的,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学会了比较、归纳、融合等方法;

2、基于推演的猜测和改良。这种元知识是对思路的推广和改良。典型的例子有顺序到并行,单一到多元……

3、基于背叛的颠覆和创造。背叛、颠覆、创造作为人类原发的生命冲动,为循规蹈矩的生活带来了突破点,使得确定性过程充满了未知的神秘,同时也是新一轮差异和推演的孕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