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集还是子集?关于孤独的另一种表述

都说文章要写“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的东西,又说卡夫卡只写自己,却写出了整个世界。由此看来,那个“人人心中有”的东西的确是存在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是完全可能的。可人们又说,生命在本质上就是孤独的,恰如里尔克所言:“谁此刻孤独,就永远孤独”。孤独是无解的,是永恒的。好,问题来了:这两种看似截然相反的说法如何同时成为可能?

表面看起来,似乎相通和理解是共性的、群体的,而隔离与孤独是局部的、个体的。可似乎又不太像,没有个体间的相通,又哪来群体的理解呢?更何况,孤独本身也是一种共性。想想真是矛盾,孤独是人类精神的一种,然而这精神说的却是个体与个体之间无法互通。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人人心中有”的那个东西呢?是什么会让我觉得有时候一本书的作者,甚至比家人和朋友都要更了解自己呢?是什么让你觉得其实自己并不孤独呢?道理也很简单,这本书的作者真的做了身边的朋友就一定没有隔阂么?我看未必。所谓孤独或相通,或许可以套用交集和子集的概念来解释。理解与相通是两个人之间的交集部分,剩余的部分属于孤独。“我们能够相互了解,却只能以个人自己本身来说明。(黑塞)” 这种基于个体经验的理解和说明方式注定了我们即便相互了解,也做不到完全的互相理解。这种方式决定了我们即便存在理解,也只能发生在有限的交集部分。交集是可能的,不交是存在的。

虽然道理简单如此,可曾受孤独折磨过的人们其实想说的却是另一层意思:尽管孤独是自在且合理的,可如果找到一个更大的、能够包容自己的集合,就可以拥有更大的交集,甚至成为它的子集,从而有效地缓解孤独。这当然是合乎情理的。可通常意义的走出小我,实现大我,或是“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业”,或是超脱个体生命,以旁观的哲学高度来看待自身……种种这些都在暗示着另一个途径,即扩大自身的集合,从而在另一个方向上扩大了与他人、与世界的交集,缓解、甚至超越了孤独。

“今晚,我只想听你说”,你微笑着,眼里全是悲悯。

那些模糊的面容清晰的印象

很早就想在blog里写上一个系列,记录下生活中那些萍水相逢或是擦肩而过的人们。因为偶遇而凝固的一瞬间,背后隐藏了多少丰富的人生经历?又蕴含着多少不同的情感体验?无数个人的无数个故事在此时此刻此地交汇,却又在下一瞬间向四散发射出去,也许再也不会交汇。每当想到这些,我便觉得他们的神情,他们的举止,他们的姿态,他们的装束,他们在这一瞬间的点点滴滴都有了更加意味深长的含义。有的时候仅仅驻足观看就是一种风景,或是从一瞬间刺穿下去,想象他们在海面下那个更加完整和真实的世界,如果有兴趣,甚至可以来玩一个嫁接游戏,把梦境与生活,想象与真实,陌生人与好友嫁接起来,来一场“活动变人形”。我想,造物主的乐趣也不过如此吧?;-p

无论是戴望舒“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雨巷》),还是William Blake那句“A traveller came by, Silently, invisibly; He took her with a sigh”,当面容模糊的时候,印象才逐渐清晰起来。很早就体会到语言不能尽意的死穴,可近来重读《尼采:在世纪的转折点上》时,才意识到此问题早已有解——那便是象征主义。当尼采把象征引入哲学,从此可以“骑在一切象征上驰向一切真理”,存在之谜就此敞开,“万物都好像自动前来,甘愿充当譬喻”。我猜想,印象主义也有异曲同工之妙罢。当丰富的感情、思绪、人生体验凝结于某种意象,似乎这意象也就从此活了起来。它可以穿透力极强地照进另一个人的心里,唤起一种感同身受,然而却并不相同的情感。正因为印象不是诉诸于描述,而是诉诸于感觉,也就自然没有了语言描述时那种笨拙的词穷感。

对于个体的生活/生存状态的记录其实例子其实有不少,比如冯骥才《一百个人的十年》,比如赵铁林《另类人生》,比如阿三的面孔摄影系列作品。这几个例子的共同点是通过大量不加粉饰的个例的真实记录,就其全体呈现出一种令人震撼的真实的力量感。而偶遇/擦肩而过的记录却不应该是这样。首先,它是诉诸印象的,而不是诉诸真实和细节的;其次,它是以个人为中心点的观察记录,长期的记录并非揭示观察对象的状态,相反,它应该折射出观察者本人的轨迹、心态和状态。

天哪,回头看看,我都说了些什么?。。。其实,我只是想说,那条美丽的长裙,那条松散的辫子,那个闲适而又略带慵懒的步伐……哦~真是难忘记。

《比我们所能料想的更加奇异:奇怪的科学》

理查德·道金斯是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著名的科普作家、生物学家,同时也是当代最著名的无神论者。著有《自私的基因》,《盲眼钟表匠》等多本科普书籍。

这次在TED网站上因为偶然的机会看到他演讲的视频。一时间,被深刻的哲思和优美的语言所打动,于是决定动手翻译成中文。也顺便趁此机会尝试了下Google新推出的翻译辅助工具Google translator toolkit。下面的这篇译文就是用这个工具辅助翻译出来的。

第一次翻译这样大段的东西,这才深刻体会到翻译是多么难的一件事。既要尊重原文的本意,又要兼顾中文的表达。更希望能把演讲中深刻的思想美以一种一唱三叹的方式表达出来。而这一点恐怕我是没法办到了。

另外,在翻译的过程中发现科学松鼠会已经有了篇现成的译文。但我还是坚持自己把这篇给翻完了。有个别地方借鉴了红猪的译文,在此表示感谢!: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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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视频地址:http://www.ted.com/talks/lang/eng/richard_dawkins_on_our_queer_universe.html

《比我们所能料想的更加奇异:奇怪的科学》

理查德·道金斯

翻译:unicell
最后更新:2009-07-01

我演讲的题目是:《比我们所能料想的更加奇异:奇怪的科学》。“比我们所能料想的更加奇异”出自J.B.S. 霍尔丹(J.B.S. Haldane),著名的生物学家。他说道, “我个人隐约觉得,宇宙之奇异不仅超过我们所料想的,更超过我们所能够料想的。我疑心天地之间有着比任何哲学想象到,或是能够想象到的,更多的东西。”理查德·费曼将量子理论的精确性——基于实验的预言能力——与在头发丝的尺度来刻画北美大陆的宽度相媲美。这意味着量子理论在某种意义上一定是正确的。然而基于量子理论的预言所需的前提假设是如此神秘而难于理解,以致于费曼本人也不得不评论道, “如果你认为自己理解了量子理论,那么你就没有理解它。”

物理学家求助于这样或那样自相矛盾的解释,这本身就是件多么奇怪的事啊。大卫·多伊奇(David Deutsch),在题为《真实世界的脉络》的演讲中,采纳了量子理论的“多重世界”解释。因为这个理论你最差也只能说它有些荒谬和浪费。“多重世界”理论认为平行存在着数量巨大且不断增加的宇宙。除非是通过量子力学实验这一狭小的舷窗,否则这些宇宙彼此之间是无法察觉到对方的存在的。这就是理查德·费曼。

译注:量子理论存在经典的“哥本哈根”解释与“多重世界”解释两种。后者最早由休·埃弗雷特(Hugh Everett)于1957年提出。 -unicell

译注:最后一句是说多重世界理论能解释很多事情,尽管付出了引入更多世界的代价。-unicell

而生物学家路易斯·沃派特(Lewis Wolpert)认为, 奇异的现代物理学只是一个具体而特别的例子。相比技术而言,科学常常严重挑战着人们的常识。沃派特指出,每喝一杯水,你就有可能喝下了至少一个曾通过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膀胱的分子。(众笑)这只是基本的概率论。一杯水中分子的数量比全世界的杯子数量或是膀胱数量都要多的多。——当然了,克伦威尔或是膀胱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你刚刚吸进的一个氮原子,就曾经穿过高大苏铁树左边第三只禽龙的右肺。

“ 比我们所能料想的更加奇异。”究竟是什么使得我们能够料想任何东西?而这又是否能解释我们究竟能料想哪些东西?宇宙间会不会有些事物永远地超越了我们的理解力,但同时又没有超越某些高等智慧生命的理解力呢?宇宙间又是否有事物在原则上超越了一切心智——无论它有多么高等——的理解力呢?科学史是长长一串剧烈的头脑风暴,因为新一代的理论在本质上接受了宇宙中更加奇异的层面。我们现在对于地球是在自转——而不是太阳在天空移动——这一想法是如此的习以为常,以致于我们很难意识到这曾经是多么震撼人心的思想革命。毕竟,一切都是那么显而易见,地球是大而且静止的,太阳则小而会移动。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维特根斯坦对于这一问题的评论。“告诉我”,他问道一个朋友, “为什么人们总说,是太阳绕着地球转而不是地球自转,这一想法是非常自然的呢? ”他的朋友回答道: “嗯,很明显啊,因为看起来太阳就好像在绕着地球转呀。”维特根斯坦回答说: “好吧,那要让地球看起来是在自转,看起来应该是什么样? ”(众笑)

科学已经告诉了我们一个和所有的直觉相悖的事实,那就是即便像晶体和岩石这样表面看起来是固体的东西,实际上是几乎完全由虚空(empty space)所组成。一个我们所熟悉的比喻是这样描绘的,一个原子中的原子核就好象飞在体育场中心的一只苍蝇,而相邻的下一个原子,则是相邻的下一个体育场。因此,看起来最坚硬最结实最致密的岩石,实际上几乎完全是空的。这虚空仅被微小粒子所隔断,而这些粒子彼此之间的空隙是如此之大,以致于粒子本身的大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那么为什么,岩石无论在外观还是感觉上都是如此坚硬、结实、不可穿透呢?作为一名进化生物学家,我会这么说:我们的大脑经过进化,以使得我们可以在身体所处的这个数量级的尺度和速度下生存下来。我们从来没有进化出在原子世界中漫游的能力。如果有的话,我们的大脑就很可能会把岩石当作是空心的了。我们的手感觉到岩石是坚硬而且不可穿透的,完全是因为岩石和手这两样的物体彼此是不可穿透的。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大脑所构建“实心”和“不可穿透”这样的概念才是有用的。 因为这些概念可以帮助我们在中等尺度的世界里为身体导航,而这正是在这个尺度下生存必需的能力。

再来说说尺度的另一端吧,我们的祖先也从不来需要以接近光的速度在宇宙间行进。如果他们曾需要的话,我们的大脑理解起爱因斯坦会来的更加容易。这里,我想称这个我们在其中进化的、中等规模的环境为“中观世界”(Middle World)——这名字和“中土世界”(Middle Earth)无关。是“中观世界”。(众笑)我们是“中观世界”的居民,这一点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力。你会发现凭直觉就很容易理解,当一只兔子以“中观世界”物体常见的中等速率移动,之后撞上了另一个“中观世界”物体,比如岩石,那么它就把自己撞晕过去了。

译注:“中土世界”源自北欧神话,意指“人类居住的土地”。因英国作家托尔金的《魔戒》系列小说而闻名。 -unicell

译注:中观世界是相对于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而言。 -unicell

请允许我介绍陆军少将Albert Stubblebine三世,他是1983年的军事情报部门的指挥官。他有次盯着自己在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办公室的那堵墙,决定采取行动。这行动听起来有些吓人,因为他打算穿墙进到隔壁另一间办公室。他起身从他的办公桌后走了过来。原子主要是由什么组成的?他想着。是空间。他边想边走。我又是什么组成的?原子。他加快了脚步,这时几乎是在小跑。墙壁是由什么组成的?也是原子。我要做的只是把原子和原子之间的空间相合并。紧接着,Stubblebine将军的鼻子就重重地撞在了墙上。Stubblebine,这位手下有16000名士兵的将军,对于自己一次次的穿墙失败而困惑不已。他坚信,穿墙能力终有一天将会成为军中士兵的常规技巧。又有谁还敢和这样一支军队打仗呢?上面这个故事是我前几天在《花花公子》杂志中读到的一篇文章。(众笑)

我有百分之百的理由相信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顺便说一下,我读《花花公子》,是因为上面刊载了我自己的一篇文章。(众笑)伽利略告诉我们,不考虑空气摩擦,重的物体总是和轻的物体在同一时间落地。而在“中观世界”中训练出来的人类直觉却很难相信这一点。这是因为在”中观世界“,空气摩擦总是存在的。如果我们是在真空中进化来的,我们就会认为它们是同时落地的了。而如果我们是细菌,不断地受到分子热运动的冲击,我们的认识又会有所不同,可作为“中观世界”居民的我们体积太大,根本无法注意到布朗运动的存在。同样的道理,我们的生活是由引力所主导的,以致于表面张力几乎完全被忽视了。而对一只小昆虫而言,这两种力的重要性完全是和我们相反的。

图中左边的这位是Steve Grand,右手边的是Douglas Adams。Steve Grand在他的《创生:生命及其制造》(Creation: Life and How to Make It)一书中,针对我们通常对物质一词的偏见出言尖刻。我们倾向于认为只有实心的,有实体的东西才是真正的物体。真空中电磁起伏的波动就显得就不那么真实。维多利亚时代的人认为,这波必然是发生在某种介质中的波动,他们称这种介质为以太。然而,实体的物质概念之所以能宽慰人心,仅仅是因为我们是在“中观世界”中进化并生存的。在这个世界里,“物质”这个词是个有用的虚构概念。漩涡,对Steve Grand来说,就是和岩石同样真实的物体。

在坦桑尼亚的一处沙漠平原,伦盖伊火山(Ol Donyo Lengai)的阴影之下,有一座由火山灰组成的沙丘。这沙丘的美妙之处在于,它可以整体移动。这在地理学上称为新月形沙丘。整个沙丘以每年17米的速度向西,在沙漠中移动。在移动中它始终保持着新月形状并向着号角的方向前进。当风把沙子从较缓的坡面吹向另一侧,之后当沙粒到了沙丘顶端就会滑向月牙的内侧,整个沙丘就这样移动起来了。Steve Grand指出,你、我,我们每一个人,都更像是一个波而不是什么永久性的物体。他恳请我们读者,“去回想一段自己童年的经历。——某个你记得清清楚楚的经历,某个即便你现在回想起来也还像是能看的到、摸的到甚至可以闻的到的经历。毕竟,小时候你曾亲身经历过,不是吗?要不然你又怎么会记得呢?注意,重磅炸弹来了:现在的你并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件事。当那段经历发生的时候,组成你现在身体的每一个分子都不在那儿。物质从四面八方流经而过,暂时聚合在一起,形成了你。无论你是什么,你都不是那些组成你身体的东西。如果这还没有使你脖子后的汗毛倒竖,那么再读一遍罢,直到它竖起来。因为这很重要。”

译注:事实上,新月形沙丘在顶端的沙粒滑落后,沙粒会因为气压的原因堆于月牙形的两侧。之后再逐渐被吹到顶端,如此反复。新月形沙丘是逆着风吹来的方向行进的。 -unicell

所以, “真实性”,不是一个我们可以仅凭简单的信心就去使用的词汇。如果一个中微子也有大脑,一个从中微子尺度的祖先进化而来的大脑,它就会说岩石确实是由虚空所组成的了。我们所拥有的大脑,是从中等尺度的祖先那里进化而来的,而我们的祖先是不能穿透岩石的。“真实性”,对于一只动物而言,只是它的大脑为了帮助其生存而产生的必需的概念。不同的物种在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从而也就存在着不同版本的真实性了。这一事实让人觉得不安。我们所看到的所谓“真实的”世界,并不是它的本来面貌,而只是一个模型罢了。这个世界的模型经过了感官数据的校准和调节,它被构建出来并在我们和真实世界打交道时发挥用处。

译注:中微子是基本粒子的一种。它很少与其他物质发生作用,能穿透几百亿千米厚的铅而行动几乎不受影响。 -unicell

模型的性质取决于我们是哪一个物种。飞行动物所需要的模型与直立行走、爬行或是水生的动物都不相同。一只猴子的大脑必须有软件可以模拟一个包含了树枝、树干的三维世界。一只鼹鼠用于建模的软件为在地下使用经过了特别定制。一只水黾的大脑则完全不需要三维软件,因为它生活在池塘的表面——一个艾德温·埃博特笔下的二维国。

译注:Edwin Abbott于1884年的小说《Flatland, A Romance of Many Dimensions》。书中描绘了二维国度的生物在多维世界中的经历。 -unicell

我推测,蝙蝠也许可以用它们的耳朵看到颜色。蝙蝠所需的,用来在三维空间导航以捕捉昆虫的世界模型,一定和其他在日间完成类似任务的鸟类,比如燕子,相类似。至于蝙蝠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使用回声来作为模型的输入变量,而燕子使用光线。这种输入变量上的区别则是偶然的。我甚至怀疑,蝙蝠把感觉到的色调,比如红色和蓝色,作为内在的标签,用来标记回声中某些有用的性质。——例如物体表面的声学纹理,粗糙或是光滑等等。蝙蝠利用色调的方式和燕子,甚至我们人,在利用色调对光的波长长短做标记的方式相类似。红色与长波段的光本身并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

重点就在于,模型的性质是由它将要被使用的方式所决定的,而不是由与其涉及的感官特征所决定。J.B.S. 霍尔丹本人也提到了生活在气味主导的世界中的动物。狗能够区分两种非常相似,并且稀释到很淡的脂肪酸:辛酸和己酸。两种酸的唯一区别,你看,只是其中之一的链上多了一对碳原子。霍尔丹进一步猜测,一只狗很可能可以通过气味将两种酸按分子量大小排列,就好像一个人可以根据发出的音符把钢琴琴弦按长度排列。请看,还有另一种脂肪酸,癸酸,它和之前的两种相当类似,只是又多了两个碳原子。一只从来没有见过癸酸的狗,或许可以毫不费力地想象出它的气味,就像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想像一只比先前听过的高一个音的小号。或许狗和犀牛还有其他嗅觉导向的动物通过颜色来感觉气味。就好像刚才讨论过的蝙蝠的例子一样。

进化使得我们对于“中观世界”尺度、速度的范围产生了直观的舒适感——这有点类似于我们一部分狭窄的电磁频谱看作是可见光。而对可见光之外的频谱,我们却只能借助仪器进行观察。“中观世界”是整个物理实在中的狭窄的一部分,而这正是我们判断“正常”与否的范围。超过这范围的,对我们而言就异常的大,异常的小,或是异常的快。我们可以对小概率事件也给出这样的一个范围;没有什么是完全不可能的。奇迹只是可能性极低的小概率事件而已。一尊大理石雕像有可能会向我们招手;组成它晶体结构的原子可能都向着同一方向来回振动。由于原子的数量巨大,而它们之间又不存在运动方向上的默契,因此我们在“中观世界”看到的大理石,就显得岿然不动了。但雕像手掌中的原子仍然可能恰好在同一时间,以同一方式,一次又一次地移动。这种情况下,手就会挥动,我们就会看见它在“中观世界”向我们招手了。而这件事发生的概率是如此之小,以致于你如果从宇宙起源的时刻开始写0,直到今天你还没有把表示这个概率的0写完。

“中观世界”中进化并没有给予我们应对极小概率事件的能力;我们的生命没有那么长。在广袤的天文学空间和漫长的地质学时间尺度上,“中观世界”里看起来不可能的事件就变成了一种必然。我们可以通过统计行星个数来理解这一点。我们不知道宇宙中有多少颗行星,一个公认的估计值大约在1000亿亿到2000亿亿,或是到10000亿之间。这些数字提供给我们一种手段,用以表述我们对生命这一小概率事件的估计和猜测。如果我们在概率的频谱上加注上某种类似于地标的东西,那么它看起来就和我们之前见到的电磁波频谱差不多。

如果生命在每颗行星上只能发源一次,那么生命就是极为常见的了,再或者生命在每一颗恒星只能发源一次,抑或在每一个银河系只能发源一次,或是在整个宇宙只能发源发源一次(这种情况下,它一定是我们所处的这个宇宙)。而其他的某个地方可能就出现青蛙变王子,或是类似这样魔术一样的事了。如果生命在只在整个宇宙的一颗行星上发源,那么这星球一定是我们的地球,因为我们就是正在这里讨论着这件事。这意味着,如果我们相信是这样的话,生命起源的化学事件,其发生的概率低至1000亿亿分之一。而我隐约觉得生命在宇宙在是相当常见的。当我说“相当常见”的时候,生命可能依然是稀有的,稀有到没有任何一个生命之岛曾遇上另外一个。多么令人悲哀的一件事。

我们怎样解释“比我们所能料想的更加奇异”呢?是从根本原则上就比所能料想的更加奇异?还是仅比我们所能料想到的更加奇异?因为受我们这个在“中观世界”训练、进化的大脑的限制?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训练和实践,把自己从“中观世界”中解放出来,从而可以在数学方式之外,用某种直观的方式理解非常大和非常小的事物呢?我真的不知道答案是什么。我很好奇是不是可以从小就让孩子玩模拟量子现象的电脑游戏,比如模拟一个球穿过了屏幕上的两条狭缝,或是通过计算机模拟把量子力学的奇怪现象放大到可以感知的尺度,从而让他们熟悉“中观世界”尺度下的量子流。这样培养出来的后代可以让今后的我们更好地理解量子理论吗?同样的道理,一个模拟相对论的电脑游戏,物体在屏幕上表现出洛伦兹收缩现象等等,这样可以让孩子们更好地理解相对论吗?

最后,我想把“中观世界”这一概念应用到我们对彼此的认识上来。今天的大多数科学家都赞同一种机械论的心智观:即我们是现在这个样子,是因为我们的大脑是现在这个样子,我们的荷尔蒙是现在这个样子。而如果我们在神经解剖学和生理化学上有所不同,那么我们就会和现在有所不同,我们的角色也就会有所不同。但我们科学家是自相矛盾的。如果始终一致的话,我们在面对一个行为不端,比如杀害了儿童的人的时候,我们的反应应该是下面这样:这个装置有一个部件坏了,需要修理。然而我们不会这么说。我们—这其中包括我们最朴素的机械论者,而这个人很可能就是我——我们会说:“你这禽兽不如的东西,坐牢真太便宜你了。”或者更糟糕的是,我们会寻求报复,而这又几乎必然引发新一轮升级的反报复措施。这就是我们今天在世界各地所能看到的景象。总之,当我们像学者一样思考时,我们把人看作复杂而又精细的机器,就好象是电脑或者汽车一样。而当我们恢复到作为人的那一面时,我们表现的就像是Basil Fawlty一样,他在“Gourmet Night”一集中因为汽车不能发动而狠狠地教训了它一顿。(众笑)

译注:Basil Fawlty,英国情景喜剧《Fawlty Towers》中的主角。 -unicell

而我们之所以将汽车和电脑人格化,其原因正和猴子生活在树上世界、鼹鼠生活在地下世界、水黾生活在表面张力主宰的平面世界一样,我们生活在一个社会化的世界。我们在人山人海中穿梭——一个社会化版的“中观世界”。进化使我们成为充满才华和直觉力的心理学家,从而可以更好地预测他人的行为。把人当作机器在科学和哲学意义上或许是准确的,但如果你想猜测这个人下一步会怎么行动,这就是完全是在浪费时间。要想给一个人建立模型,最经济实用的方法就是把他看作一个有目的的、目标导向的个体,他有着快乐和痛苦,也有着欲望、动机和负罪感,有时候则应当被谴责。拟人化并把人们的行为看作是有意图的,这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对人类进行建模的方法。这套建模软件在我们想到其他一些不适合建模的实体时,有时占据上风。就像Basil Fawlty和他的车,或是上百万妄想狂和他们所幻想的人和宇宙融为一体一样。如此看来,这些就都不足为奇了。(众笑)

如果宇宙比我们所能料想的更加奇异,这是否仅仅因为自然选择让我们,只能去料想那些为了在更新世(Pleistocene of Africa)的非洲生存下来所需要料想的东西呢?抑或是我们的大脑如此地多才多艺,收放自如,以致于我们甚至可以训练自己,打破这个我们身处其中进化的盒子吗?又或是,无论某些生物(beings)多么接近于神,宇宙中都有些事情是如此的奇异,以致于永远地超出了它们哲思的所能梦想到的边缘?非常感谢。

译注:Pleistocene of Africa,非洲更新世,距今180万年至1万年之间,是人类出现的时期。 -unicell

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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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unibeing.net到unicell.info(二)

对blog的再认识和再思考

什么是blog?为什么要写blog?我想每一个人,尤其是自己写博客的人会有各不相同的答案。比如和好友分享心情、吃喝玩乐的信息,这是作为日记本的blog;比如分析时事热点,发表个人观点,这是作为草根媒体的blog;比如社区或官方网站的blog,作为正式站点的一种延伸;比如团队写作的主题blog,作为一种团队创作的平台。。。博客——这个简单名词所涵盖的形式和内容是多姿多彩的,因此每一位博主的写作动机自然也就千差万别了。

对于我来说,什么是blog以及为什么要写blog,是有着明确的答案的。只不过这个答案在写博的这几年里不断地有所变化。最初,写blog主要为了实践自己的“感受与表达”理论。正如我在“自言自语网”的开站词里所写的:blog是出于表达的需要。

朋友问了我一个看起来有些大而无当的问题:人生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呢?是追求,是享受?是磨难,是升华?我也就大而无当地答到:人生,在我看来,可以归纳为两条,感受和表达。感受就是作为匆匆过客的我们所能做的。世界是如此美好,也许我们只有用全部的身心才能在寻到绚烂的画面时,也觅到属于自己的深沉的韵律;世界又是如此的丑陋,也许我们也只能用全部的身心才能从中看见大欢喜和大悲伤,才能于无所希望中得救。而全部的身心也正是感受的凭借与实质。至于表达,就是作为世界一部分的我们所能做的。我们要说,要唱,要写,要行动,要参与。感受使我们成了客体,然而这是必需的,否则我们就不知道何以要成主体,何以要表达。

表达两个字就足以概括自言自语网全部的初衷。它不一定是美的,也不一定是聪明的,但一定是诚实的。

这个时期的blog是纯粹以“表达”作为出发点的,是不考虑表达效果的,是不考虑受众的。我更关心的是能否通过blog,把自己一些真实的想法、心情还有思考,及时准确地记录下来。这一点从前后网站的名字就可以看得出来:“自言自语网”,unibeing.net。自言自语,是没有听众的;而unicell+being,也就是我的存在。存在本身即是目的,即是意义,它是自成体系的。

这样坚持了有一年,我又遇到了新的问题:那就是我极为厌恶看到自己之前所写的东西。原因主要有这么几个:一是情感过于泛滥。其结果往往就导致帖子没有让人(我)再读一遍的价值。尽管表达本身就是意义,但是我更希望把写blog能够作为一种建设性的力量,支持自己进一步深入、细化地思考和表达。另一个原因是写作的方式,由于只关注表达,不关注表达效果,blog总是写的含混不清,言简而意不赅。

因此,在把站点从blogcn迁往blogger,并启用新域名unibeing.net之后。我试图让blog的重心从内心世界转向外部世界。一方面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前面提到的问题。因为外部世界是相对容易书写的,也是更少掺杂个人情感色彩的。这样的帖子是相对更有建设性的,更加易读,可以更好地锻炼自己的思考和表达。另一方面,那个时候我也渐渐意识到仅局限在内心世界是有些狭隘了,是和心灵的解放之路背道而驰了。这基本就是在unibeing.net写博时的想法。

这次把站点从unibeing.net迁到unicell.info,又有了几个新的想法。首先,从unibeing.net到unicell.info,就像域名所体现的那样,希望取材可以更加广泛。曾经不屑于仅仅包含信息没有自己想法的帖子,因为互联网上最不缺的就是信息,甚至多的泛滥。写这样的帖子没有什么意义,或者说意义太过短暂。这种想法的副作用就是博客更新的太慢,有写博冲动的时候没想好,想好的时候又没冲动写了。其实换到新的WordPress平台,通过tag,链接,站内搜索,多次编辑等方式,完全可以在及时记录想法的同时兼顾帖子的质量和后续维护(WordPress相对于blogger平台的好处后续还会有帖子单独说)。手段的进步也方便了内容的丰富,用unicell.info的域名原因就在这里。希望可以用同一个域名整合个人视角下的各种信息。unibeing.net时代为不同的主题设立了单独的二级域名,如forex.unibeing.net转载一些外汇类文章,pro.unibeing.net记录些计算机笔记。现在这两个域名的内容都归到unicell.info的两个分类里。从此告别了人格分裂。。。另外,在迁移过程中,把之前的帖子翻看了一遍。其中大部分还是最早从blogcn上搬过来的内容。然而正是这些自己曾经厌恶再读的帖子,让我又重回了那个幼稚、丰富而又真实的蛮荒年代。“表达”的目的之一似乎达到了,一篇篇帖子唤回了一个个鲜活的记忆。时间的密码悄然开启,恍惚间人就回到了过去。

如此说来,偶对于blog的认识似乎来了场否定之否定。外部的世界的理性描述更有意义呢?还是内心世界的丰富表达更有意义?显然,他们的意义是不能互相替代的。unicell.info这个相对价值中立的域名显然更符合俺目前对于blog的认识。。。

unicell招牌大系(2)

造酒和游泳一样,是一种生存技能。想想鲁滨逊漂流在荒岛上,不能总是吃饭吧。怎么能少的了酒呢?或者换个角度想,种出来的粮食或是采摘的果实总不能白白地烂掉吧,酒真不愧是人类伟大的发明(发现?)!

自从上次贴了几张菜图之后,有人把做饭说成是我的兴趣。我仔细想了一下。如果这也算是兴趣的话(虽然我更觉得是生活所迫),那么这兴趣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对于掌握一种技能的兴趣。其实我觉得这和中学初上化学实验课的感觉一样,混合不同的物质,施加一定条件使产生变化,变成一种新的物质或者混合物。而且化学药品不容易得到,只能按照事先规定的方法做实验,做出来的结果没法保存;相比而言,做菜的原料容易得到,可以随意制作,做出来的结果可以吃掉。因此做菜是做化学实验的扩展和延伸。

二、对于生活本身的热爱。吃自然是一件大事,也是相对容易满足的一种需求。我相信,真正喜欢做菜的人,一定不是把生活的重心完全放在彼岸和明天的人。热爱每一天,才能热爱和感激每一天每一餐的食物。骑车出行的时候,多次在荒郊野外人烟稀少的地方饥饿难当。这种时候总会幻想爬进一户人家的大门,乞求施舍一碗稀粥。这种时候,一块巧克力比什么都好吃。尽管不可能一直做到,但我仍试着去热爱每一天,热爱每一天的食物。

另外说说烹饪本身的体会。我目前领悟到的烹饪的通天之路是这样的:掌握材料的特性,包括性质、口感、风味、适合的刀工、烹饪手法等等;常用烹饪手法及其适用对象的掌握和了解;常用调味品性质的掌握。有了这些,才能知道一种原材料在一种做法下可以变成什么样,变成什么味道。而一旦多种材料和技法得以融会贯通,便能自由选料、搭配、组合。用一种原料的滋味掩盖另一种的缺陷,用一种的口感搭配或是反衬另一种;用一种技法调和另一种技法的不足,最终能使原料和技法,原料与原料,原料与调味品,彼此相得益彰,成为一件恰到好处的作品。由此可见烹调本身是多么需要理解力和智慧力的一件事!!

那在这之后会怎样呢?我不禁想到聚斯金德笔下《香水》里的主人公格雷诺耶,那个传奇式的气味天才。格雷诺耶离开巴黎之后,在一座两千多米的火山山顶一住就是七年。在这个纯净的气味荒岛上,格雷诺耶可以细细地把玩、体味他收藏在记忆里的所有人间的气味。在这个气味的王国里,他就是规则的缔造者,就是国王,就是上帝。可以想象吗?这样的世界里才会真正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创造的美丽和欢乐将无处不在,直到整个世界在登峰造极的圆满中悄然灭亡。。。

最近读过和在读的几本书(1),20080126

孔子说“天道远,人道弥,非所及也”。就是说形而上的知识和智慧固然玄妙,然而远离日常的实际生活。不仅晦涩难懂,而且一味追求天道,反而容易走火入魔。天道和人道,本来就是一体之两面,只有明白了人道才能够通天道。因此一部论语说的就是人道。

以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孔教”这种说法。在我看来,孔子不过是个普通人,何以能和释迦牟尼、耶稣这样的神化的教主相提并论。读了论语才发现几位教主真的有些相似之处。论语是孔子的学生记录的孔子言行,孔子首先是一位教育家,为他的学生答疑解惑并择机阐发他的个人理念。佛教经典金刚经也是如此,在里面你见不到神,相反,读到的是一位循循善诱的和蔼老师。

有南怀瑾这样国学大师做注解实在是一种幸福。他的旁征博引让论语变得鲜活起来,结合着文学、历史、哲学与他个人的人生体验。论语上不再是冷冰冰的一句句语录,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说过的话做过的事。

读这本书的那段时间,我有时候会产生一种错觉。我觉得我的个人生活不再是孤立与断裂的了。我似乎感觉与曾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的祖先之间有一种神秘的精神联系。他们不是神,而是真正有血有肉存在过的人。我甚至在想,在现代化的物质洪流冲击下,中国人理应是最不容易空虚、彷徨、困惑的,理应是最优雅自在诗意地栖居的。因为我们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承,有积累数千年的生活智慧和精神思考。

最后,我还想到了另一位国学大师季羡林。他提出奥运会开幕式要抬出孔子,因为他是中华民族送给世界的一大礼物。这个提议引发一片网络热议。不难理解季大师对孔子的热爱之心,也同样不难理解反对者对于造神运动的反感。无论怎样,我想说,论语值得一读,这是民族文化的一条根。

“闲坐小窗读周易,不知春去已多时”描写的是易经的引人入胜。作为一个受过基本科学训练的理科生,我曾以为周易是玄而又玄的东西,是江湖术士用来算命卜卦用的骗人把戏。我也曾从新语丝接受了一种观点,认为研究、崇拜像中医、周易这一类模棱两可的学问是中国缺少科学精神的重要原因之一。可是读了这本书我至少明白了两点:一、易经究竟说的是什么;二、易经对于中国文化来说有着怎样重要的意义。

先说第一点。易经,说的无非就是变化的道理。其实说起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可能大多数人都耳熟能详。而易经里的变化更多,它分八八六四个卦象,反复组合,衍生推理事物的变化规律。我们耳熟能详的《周易》,其实是周文王对于易经的发扬光大。事实上除了《周易》,还有神农时代的《连山易》,黄帝时代的《归藏易》。这三易的卦象也有所区别。因此易经本身也是一门变化的学问。

至于第二点,且不说思想上易经如何影响了儒家和道家的文化。仅仅就文字上,就可以看到源于易经有相当之多的成语和名词直到今天都还在使用。摘录一段乾卦的彖辞和象辞:

“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始终,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潜龙勿用,阳在下也。 见龙再田,德施普也。 终日乾乾,反复道也。或跃在渊,进无咎也。飞龙在天,大人造也。 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这一段文字相当之优美,“云行雨施,品物流形”,仅仅八个字就描绘出了一幅创世纪的景象。而看看这短短几句话,留下的印迹有多深远:元朝由此得名,故宫的保和殿太和殿咸宁宫,清华大学校训,金庸的降龙十八掌。。。。

易经难懂,我觉得和它的悠久历史有关。“文王拘而演周易”,即便追溯至公元前一千多年的周文王,《周易》也不过是他研究易经所著的书而已。因此凝聚着先民智慧的易经,有神秘难懂的成分一点也不奇怪。马克思·韦伯将现代化的本质称为“世界的祛魅”,是一种将文明中非理性情感、神圣等因素的祛除的过程。而在这样一种理性化、技术化、物质化的进程中,人们的精神世界开始面临这样和那样的危机。“精神处于理性的逻辑体系中,生命寄生于无限扩张的技术领域中,远离了大地。”哲学上对于祛魅有尼采为代表的人本主义批判,“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也有德里达、福柯这样的解构主义批判。不过我想,既然世界可以祛魅,那对于个人而言,为什么不能接纳至少一部分“魅”进入内心呢?我试过。真的很美好。

花多少钱去度假?

你正想决定是否去度假。度假的大部分成本(机票、旅馆、放弃的工资)都用美元来衡量,但度假的收益是心理的。你将如何衡量收益与成本呢?

——曼昆,《经济学原理》第一章,课后问题2

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前提是理性的人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使其收益最大化。而做选择就面临取舍,面临成本与收益之间的比较。据统计,比尔盖茨每秒钟赚250美元,因此有聪明人得出结论:地上如果掉了1000美元,盖茨是不应该去捡的,因为捡钱至少也要花掉4秒钟时间。可是如果成本和收益不能简单用数字进行比较呢?例如这道课后习题所说的情况?又例如,捡1000美元的快乐远远大于工作挣2000美元的时候,怎样做出更理智的选择呢?

我想,这个问题其实这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经济学的理论可以帮助建立模型,提出不同利害之间权衡取舍,只可惜不能直接给出答案。那可能需要社会学、心理学、哲学等更多方面的知识,甚至一个人的性格、世界观等因素也会起到影响作用。

话说回来,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确已经采用了很多办法将原本抽象的东西进行量化,以便进行评估和比较。品牌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品牌是无形,就像题中的心理收益。一家新开张的饭店,通过折扣吸引更多的人来吃,形成潜在的口碑。如何衡量折扣的损失与口碑的收益呢?央视主持人李咏品牌价值4.2亿,可口可乐品牌价值696亿美元,这些又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方法其实不难套用。例如财务评估法,通过替代成本估算品牌价值,将品牌价值等同于建立一个相等业务量和知名度的品牌所需的花费。度假一周所需的花费是否更愿意看100场电影?或者更愿意吃200顿大餐?由此度假与花费之间的比较转变为同等成本下多个替代品之间的比较。

除此之外,还有个很有技巧的回答。原题实际是问因为度假而愿意承担的损失是多大?为了做出理智的回答,不妨再提这样一个问题。假设你所在的公司提供明码标价的巴厘岛1周度假,你愿意花多少钱去购买它?由于心理学上人们对损失比对收益更加敏感,所以两种问法是更理性的衡量方式。其实,第二种问法将心理收益的定价权又交了回去。一句话,究竟值不值,你自己明白。

交易的乐趣

不记得哪里读到一篇文章,是这么说电脑游戏的——比起电脑游戏,真实世界的游戏更加有趣。短短一句话,从此削弱了我对电脑游戏的兴趣。而我也渐渐意识到,真实世界的游戏种类之杂,乐趣之多,难度之高,都远非电脑游戏所能匹敌。在这浩瀚的人生游戏海洋中,交易无疑就是其中令人难忘的一种。

这里所说的交易,不是淘宝上物品的买和卖,而是股票、期货、外汇等有价证券的揸和沽。说它有趣,原因有二。首先,交易时通向世界的大门之一。在当今这个时代,不了解交易的语言,那么充斥在报纸、电视、聊天谈资中的一大部分便成了完全没有意义的东西。尽管对于人生而言,这很大程度上是某种意义的信息垃圾,但能否推开这扇门与是否推开它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意味着主动的选择与舍弃,后者则是被动的。了解了交易的语言,或许才能得以从更加多元的角度去了解另一扇门背后的世界。经济的大门?政治的大门?哲学的大门?总之,是游戏更加有趣的下一个关卡。

交易不仅通向世界,也通向人的内心。除了交易,从来没有任何一种别的游戏可以让人们如此群体性的疯狂,淋漓尽致地展现内心的贪婪和恐惧。人们进入市场自然为了获利,而获利就是一种希望;每一个交易者都惧怕损失,损失就是一种恐惧——这就是交易的本质。人的天性不适于交易。然而当你想要找一种游戏可以同时体味大众心理的微妙变化,与更深层次上的你自己。相信我,交易绝对是不二的选择。

关于“镜子中的物体是左右颠倒,而非上下颠倒”的一些想法

听同学提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镜子中的物体是左右颠倒,而不是上下颠倒呢?花了一个中午的时间仔细考虑了一下,自以为大致是把这个问题想清楚了。出于好奇,顺手google了一把,发现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并不多。即便是网上存在的一些讨论,也只是简单地解释了一下,并没有深入下去。所以在这里说一下我的想法,以供参考。

这个问题据说是微软的一道面试题,另有一说是剑桥大学对新生的面试题。无论是真是假,至少在某种程度说明了这是一个相当“特别”的问题。而它之所以特别,其实就在于它的似是而非。“颠倒左右却不能颠倒上下”这个命题,第一印象感觉是对的,也符合我们日常的生活经验。但是细一想来又有很多的漏洞。其实这恰恰是这一类命题的价值所在,看似矛盾,说不通的事情,可能是命题本身的逻辑存在问题,也可能恰好揭示我们的习惯逻辑中不合理之处。爱因斯坦说,“No problem can be solved from the same level of consciousness that created it.”对此,我深表赞同。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当然还得从问题本身说起。“颠倒”一词本身是有误导性的。其实我们不难发现,镜子里的人和真实的人是完美对称的。回顾一下我们所熟悉的初中数学概念。一条线l1与另一条线l2关于x轴对称,就意味着,做任意一条与x轴垂直的直线,该线与l1、l2的两个交点到x轴的距离都相等。这是平面内图形关于线对称的情形。而照镜子其实就是三维立体图形关于平面做对称。从这个定义来看,镜子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颠倒的问题。头和头的镜像对称,脚和脚的镜像对称,左手和左手的镜像对称,右手和右手的镜像对称。做任意一条和镜子平面垂直的线,它和物、像的两个交点到镜平面的距离都是相等的,也就说关于镜平面是对称的。

说到这里也就解释这个问题“而非”的一面,那么它又为什么“似是”呢?提问者(或者问题的设计者)其实想问的是:为什么镜子里的那个人跟真人比起来,看起来会是反的呢?为什么你的左手会是镜子里那个人的右手呢?为什么你的头不是镜子里那个人的脚呢?

我想,这个问题还是得从平面内曲线关于线对称说起。G.Gamov(伽莫夫)在他的名著《从一到无穷大》为了解释弯曲空间这个概念,提出了一种假想的二维扁片生物。一头平面内的侧身驴,有向左和向右两种。尽管它们在形状上完全相似,但是一头面向右的侧身驴无论在平面内怎样运动,都无法变成向左的侧身驴,除非我们把它拿起来在三维空间翻个身再放回去。Gamov在书中也提到一种左侧身驴和右侧身驴相互转化的可能,那就是在发生了扭曲的莫比乌斯面(Möbius Strip)上。但是如果一头左侧身驴没能幸运地找到莫比乌斯面的入口,它仍然有可能观察到和它相反的右侧身驴的模样。答案很简单,看一面镜子!当然了,对于二维扁片生物来说,它的镜子是一条线,也就是之前提到的那根x对称轴。而对于我们生活在三维空间的人来说,同样存在形状完全相似,却“永远无法”(假如不通过黑洞这样连接三维世界和四维世界的通道的话)相互转化。但万幸的是,我们有镜子!镜子里的像,左手系与右手系和真实的物体是完全相反的。也许有一天人类能够克服四维空间,实现了瓦普跳跃飞行。那么当一个人重返三维空间的时候,他就变成旅行之前他在镜子里的模样了!

当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突然对镜子有了莫名的敬畏感。面对来自另一个空间的自己的模样,难道不是很神奇么?原来我们每天都会做如此不平凡的一件事:面对另一个自己刷牙、洗脸。:-p

那么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我的猜测是这样的:二维图形关于线对称,其本质是将两个二维图形映射到一维空间(线)上,并在映射点两两对等。我们也可以认为是二维图形映射到一维空间,并根据映射信息重建二维图形的过程。在这个映射的过程中我们损失了一个维度的信息,并在重建中根据“对称”的原理补充了该信息并重建二维图形,得到一个相似却绝不相同的像。三维物体关于平面对称也是一样,在映射到镜子平面上损失了一个的信息(从三维到二维)。关于镜子平面重建的像已经补充了失去的信息,但是根据“对称”,这是一个相似却并不相同的像。而损失的这个维度,其实就是三维世界里和镜子平面相垂直的一个纬度。

最后还想简单感慨几句,科普其实有它丰富的内涵,并不像宣传科学知识那么简单。就像信仰远比宗教一词内涵丰富一样。我以为,科普应该更多地是一种理性精神和探索态度的介绍和传达。我也是偶然的机会读到了Gamov的《物理世界奇遇记》,一发不可收拾,从没想到相对论可以用这么简单的道理说清楚。之后就找了Gamov的《从一到无穷大》来读。再然后就发现,这方面值得一读的书其实还有很多。比如马丁·加德纳的《从惊讶到思考》,比如阿西莫夫最新科学指南,比如R.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比如蕾切尔·卡逊的《寂静的春天》……

最后推荐一下三思科学网(oursci.org),上面有不少科普文章和书籍,上面几本书的链接也都来自那里。

本来想贴几张图说的清楚一点,实在麻烦,也就作罢。

也说信仰 (二) 正信希有

* 所谓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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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仰?信仰又是什么?这的确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一部金刚班若波罗密经,佛祖再三告诫我们所说一切法,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只有断见思二惑,才能解道、悟道、了脱生死,获得超凡入圣的大智慧。无独有偶,前段时间听了一些福音讲座,有各式各样的学者分享他们关于信仰的种种认识和体会。说到了十字架的意义,说到了救恩的凭据……让我惊讶的是,即使是这些关于教义的基本问题,仍然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因此,才会有这些讲座,因此,我才会听到”一个基督徒,如果不了解十字架,就是不了解我们的信仰”。

究竟什么是信仰呢?究竟何为正信呢?毫无疑问的是,我们总有着太多的误解。

* 众说纷纭–从误会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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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可又从来少有人讨论,当它被提到的时候多数是被歪曲的时候。在中国,某种意义上,信仰和性的地位大致相当。

迷信、宗教、有神论、无神论、唯心、唯物、神学、科学还有信仰混做一团,一不留神就沦为彼此的枪靶,着实让人叫屈。

信仰不等同于迷信。”迷信”在百科全书上的解释是”对某一些事物迷惘而不知其究竟,但又盲目地相信其说”,英语的解释是irrational belief or practice resulting from ignorance or fear of the unknown。这至少说明两点:一、迷信本身不包含道德层面上的贬义。二、”迷信”这一状态是真正有信仰追求的人所要避免的。如果换一个说法,”迷信”也就是佛祖要我们断的”见惑”,也就是教会的长老向兄弟姊妹们澄清的种种误解和偏见。就我所接受的教育而言,迷信常常和封建联系在一起,这或许是它给人留下坏印象的根源之一。可是封建又能说明什么?不过是一种社会形态。就算在意识形态领域,我们也大可不必口诛笔伐。梁实秋说文学应该描写永恒的人性,结果被鲁迅狂批,说汗也有香臭之分。可是当中国从狂热的年代中苏醒过来,涌现出所谓的”伤痕文学”,关注的又何尝不是人性?!

信仰不等同于有神论。从物理形体的神,到人格化的神,再到某种泛在的神,有神论本身也同样经历着”迷信”到”正信”的转折。当无神论者自得地抗出现代科学大旗来证明无神的时候,却忘了我们未知的事物是何其之多。然而无论是有神论者还是无神论者,无论是有神论的何种阶段,信仰总是存在的。所以佛教徒说自己是有信仰的,共产主义者也说自己是有信仰的;非但如此,中世纪的天主教徒,现代社会的基督徒,甚至一个非宗教信徒都可以是有信仰的。

* 我眼中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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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存在。就宗教而言,信仰是一种救赎的凭据。佛教许诺的转世也好,基督教的所谓得救也罢。现代人似乎并不在意那么”久远”的未来。物质生活的丰富伴随着精神家园的沦丧,空虚,落寞以及永恒的孤独感,使得宗教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选择。”人本身是不完整的”,”有了天父的人是无敌的”,”人是有宗教性的”–无论哪一种表述,都说明了信仰对于人的意义。

因为宗教填补了人本身的空缺,所以个人眼中的世界,以及世界之中的个人都开始变的美好。然而在我看来,这一意义层面上宗教和信仰仍有分别。显而易见,人所向往的那种和谐美好的境界以及向往本身才是一种信仰。以此境界说明自己意义的宗教不过证明了自己作为手段和途径的有效性罢了。当然,宗教的内涵并不局限于此。此处不再赘述。

因此,一种对真善美的渴望,一种事业上的终生追求,一种身体力行的人生信条,不是都能算作信仰么?

* 宗教是一种思考方式,信仰是一种人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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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和信仰的差别可能在于前者和世界观联系的更为紧密。无论是什么时代的宗教,它总提供了一套解释世界的框架。而这套世界观的认同也是人们接纳宗教的原因之一。

就在世界观、思考方式这个层面来说,是诉诸理性,还是诉诸权威?正是罗素赖以划分科学、哲学以及宗教的依据。在为理性所支撑的现代社会,宗教遭受了很多置疑。”以何种手段来证明存在的合理性”或许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问题,因为这仍是一个需要凭借理性才能回答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宗教倒也不失为一种相当有趣的思维方式。

从宗教来看理性,我们又为什么这么喜欢问问题呢?仅仅是让我们自己觉得舒服?活的轻松,死的从容?如果是这样,那么理性又何尝不是人的宗教性呢?

总结一下,综上所述,宗教是一种思考方式,信仰是一种人生选择。 :p